你以為公平正義,下場就是幫地主建商繳稅!

2012年10月14日 00:15

大家都痛恨地主建商炒地炒房,對於這些人不勞而獲得來的暴利,一般人的直覺反應是「那就課重稅嘛!國父不是說『漲價歸公』嗎?」所謂的土地增值稅由此應運而生:對於土地或房屋交易,買進賣出後賺到的價差,政府課重稅。讓賣的人少賺,打消炒地炒房的念頭 。

聽起來很公平正義,但你怎麼知道,賣方沒把自己該繳的增值稅加在賣價上,讓買方幫他出增值稅?

這種情形,財政學上叫「稅負轉嫁」(Tax Shifting),本來要課甲的稅,結果變成乙在負擔。這可是財稅人員高普考必考觀念,所以官員都很清楚。

簡單來講,交易的買賣雙方,哪一個人比較在乎成交,稅就會落在他身上多一點。特別是土地所在「位置」往往也具有獨特性,使得賣方具有壟斷的力量,可以轉嫁稅負。

今天民眾痛恨炒房炒地,政府及政客就端出在看起來最公平正義的「土地增值稅」,並推出「奢侈稅」,再以「不要增加民眾負擔」的理由刻意壓低地價稅與房屋稅等持有稅。

土地增值稅與奢侈稅都是機會稅(交易時才產生的稅),都有轉嫁的問題。今天政府刻意壓低地價稅等持有稅,等於讓地主「賣不出去繼續養著沒差」,既然地主賣不出去放著沒差,就會把自己該付的增值稅加在賣價上,讓賣價高高掛著。沒地的建商如果撐不住,沒蓋房子等於沒收入,只好忍痛買進,再想辦法把成本反應出去。房價當然居高不下。結果就是「購屋者幫地主或養地的建商繳增值稅。」

奢侈稅也是一樣,如果地價稅房屋稅等持有稅低,等於讓投資客「養著放著沒差」,就會掛高價放著,造成「量縮價不跌」的結果。這時的增值稅、奢侈稅、甚至還在討論中的資本利得稅,都反而有支撐房價的效果。這是因為地主屋主沒有賣屋的壓力,特別是在通貨膨脹時,如果賣了房,錢還會貶值哩。所以屋主寧可放著,買方不幫我繳奢侈稅增值稅我不賣。

奢侈稅實施兩年,房價掉多少?倒掉一堆靠交易量維生的房仲而已。

有人也許會問,要提高地主屋主持有成本,升利率不就好了?理論上沒錯。但實際上呢?利率是央行用來調控通膨的工具。高利率通常是因為高通膨,這時雖然利率提高,但提高持有成本的效果卻會被不動產(特別是土地)抗通膨的特性抵消,養房養地者甚至會更願意放著不賣,或掛高價賣,因為他的賣價要反應未來的預期價值。

所以要公平正義,要課對的稅。真正能實現「漲價歸公」,讓地價房價合理的稅,其實是地價稅,這不但是經濟學家認為最好的稅(註一),這也是地主財團投資客最害怕的稅,更是台灣政府「不能說的祕密」。政府官員只要提到地價稅,一定顧左右而言他,數十年來毫無例外。

註一:有至少八位的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支持地價稅,包括保羅‧山謬森(1970)、密爾登‧傅利曼(1976)、哈伯特‧西蒙(1978)、詹姆士‧托賓(1981)、法蘭科‧莫迪格萊尼(1985)、詹姆士‧布坎南(1986)、羅伯特‧梭羅(1987)以及威廉‧維克瑞(1996)。傅利曼指地價稅是「最不壞的稅」(the least bad tax,對他來說沒有任何稅是好的)。

●作者牧,美國麻塞諸塞州,博,任教於某大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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