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日前在臉書po文批評「美簽是假免簽」以及「反對陸生納保」的政策,引發爭議,連考試院長關中都認為施文儀已違反公務員倫理與紀律。但先前因「范蘭欽」事件遭撤職的前新聞局駐多倫多代表處新聞組長郭冠英15日表示,「我誓死保衛施文儀的言論自由。」
▲施文儀po文批評政策引發爭議,曾是過來人的郭冠英力挺施的言論自由,不希望有更多人繼續受害。
郭冠英表示,公務員只要不涉及與職務有關言論,都應受到言論自由嚴格保障,他雖反對施的發言內容,但「我誓死保衛他的言論自由!」
郭冠英過去曾因「范蘭欽」、「郭才子」等筆名發表多篇文章引發爭議,最後被政府指控「言行不當、蓄意欺瞞」,記兩大過並免除其職務暨公務員身分。現在他以過來人身分表示,他「絕不同意行政院對施文儀進行調查」,也非常反對將施的案例變成通案,「如果我有罪,那他的罪應該比我還要重啊!」
郭冠英說,當初他被撤職時,不是就該成為通案了嗎?有什麼好調查的?施文儀不是應該馬上移送公懲會撤職查辦?公務員會發表言論不是今天才有問題,怎麼現在才要研究成立通案,難道施文儀只能講拍馬屁、合政府意思的話?
郭冠英說,前總統李登輝公開說釣魚台是日本的、陳水扁也公開講中華民國是「蝦米碗糕」,難道這些言論就可以有言論自由?許多公務員、法官也常具名寫文章、投書報章媒體,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調查有沒有違法?為什麼施文儀就不能講政治言論呢?「言論自由可以這樣區分嗎?」
郭冠英表示,他翻遍《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法規發現,找不到有限制公務員言論的規定,「當初為了整我,竟然說我思想有問題、言論不謹慎,可以這樣撤一個人的職嗎?這和警總有何不同?」
郭冠英強調,公務人員發言只要不涉及與職務有關,都應該可以享有言論自由;他舉例,如果今天施文儀是在臉書上評論某種藥品的好壞,才有違法之虞,但若只是評論「與職務無關的政策」,不管贊成或批評,都應受言論自由嚴格保障,他雖不同意施的發言內容,但「我誓死保衛他的言論自由!」
此外,針對施文儀有無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衛生署人事室主任徐秀暉表示,昨日已收到疾管局呈報相關資料,將立即審視,若不需補齊其他文件,近日就會交由衛生署長及人事總處裁示是否召開考績會。
我們想讓你知道…一個po文就要調查,有那麼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