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有漏洞 開戶像簽「賣身契」

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個資法上路半個月了,司法起訴書基於保護當事人,皆以圈圈取代個人識別資料,但民眾前往銀行開戶,所填寫的「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中,要求民眾揭露事項五花八門,只要是銀行依法可蒐得的資料,通通都列在同意書上,反而揭露更多,「開戶同意書簡直是賣身契」。

李桐豪表示,個資法上路後要到銀行開戶反而必須提供更多資料,對消費者根本不公平。

李桐豪表示,目前各家銀行開戶作業要求簽署的「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內容少則包含姓名、身分證號碼、護照號碼,多則涵蓋工作經歷、財務交易、健康安全紀錄等,銀行局應監督銀行的相關權限。

李桐豪說,有民眾因不願簽署個資同意書而想撤銷開戶,但銀行卻「拒絕提供已刪除民眾個資的書面證明」;目前許多銀行在同意書上列入「惟依法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一項條文,只對銀行有利,對消費者不公平。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鍾瑞蘭說,若銀行透過開戶先蒐集民眾個資,再補簽署告知同意書,是「不合法的作法」;個資蒐集範圍也不可超過銀行業務範圍,因此若民眾是以「存款」為目的,「銀行就不可蒐集超過此目的範圍的個人資料」。

金管會銀行局副組長邱美珠表示,銀行公會已研議出同意書參考範本,但還是要回到各銀行自行針對同意書內容調整,個資法自10月1日執行至今,有不妥適或不法的地方,金管會將通盤檢視與導正,要求銀行加強對銀行員的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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