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日前發現,每年國庫要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竟高達202億元,甚至沒有法源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7日卻回應,此類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的密度較為寬鬆,政府如已編列預算,不一定必須有法律或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來作為發給依據。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圖/本報資料照)
目前共計有44萬5千多名的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領月退俸,管碧玲表示,這些人不用工作,每年就能領「年終慰問金」。她也質疑,行政院不但沒法源,單單只依照行政規格就發放「年終慰問金」,無疑是花費納稅人的202億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新聞稿指出,參照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第614號解釋等意旨,此類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的密度較為寬鬆,政府如已編列預算,「不一定須有法律或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作為發給依據」。管碧玲也質疑,這顯然將該項預算推給負有審查責任的立法院。
管碧玲表示,行政院端出以釋字614、釋字443參照,卻刻意忽視這兩釋憲案中,均明確表述「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的重要但書,202億元的國家經費運用是否為公共利益重大事項,卻因此遭迴避,甚至被曲解釋憲文。
管碧玲強調,釋字第282號案更明白指出「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自應分別以法律明定其適當項目及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行政院選擇性的參照釋字614、443部分解釋,又無視釋字282的明確表述。
管碧玲並指出,3個釋憲文其實都解釋得很清楚,而政府如要拿人民的納稅錢去用,就要法律明定或授權,而不是執意違法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她也呼籲行政院「別再硬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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