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富少淫魔」李宗瑞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台北地檢署8月24日聲押獲准,羈押期將在10月24日期滿,檢方以他涉犯重罪,仍有逃亡、串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聲請延長羈押,台北地院19日裁定延押2個月。李宗瑞在庭上得知被延押,露出失望的表情。
李宗瑞案事出去年7月,他的一名小模前女友和其胞姊指控被李下藥迷姦,檢方訊後以李涉性侵重罪向台北地院聲押,但法官認為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飭回。然而檢方在偵辦期間發現,李宗瑞藏有一批偷拍的性愛光碟,片中女子多達數十人,其中不乏疑似遭下藥迷姦,由於傳喚、拘提李未到,檢方不但發布境管,也在今年8月1日發布通緝,時效至民國139年2月1日為止。
李宗瑞在逃亡23天後,8月23日晚間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投案,隨即被檢方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實聲請羈押獲准。而在偵辦期間,李宗瑞堅稱和女伴都是合意性交,性愛影片和照片都是獲得女伴同意才拍,他也沒有散布外流。
李宗瑞的羈押期在10月24日期滿,檢方認定原羈押原因並未消滅,10月16日向台北地院提出延長羈押聲請書,聲請再押2個月,北院19日裁定延押;李宗瑞原本希望以定時定點向檢察官報到,來換取免押,當他在庭上得知延押,露出失望的表情。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表示,等22日律見,將與李宗瑞討論,再決定是否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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