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戲班貧爸偷開友人轎車 圓了小女兒兜風夢

我們想讓你知道…雖屬微罪,相信檢察官會秉公處理。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位收入微薄的歌仔戲班年輕單親父親,為圓國小一年級女兒的夢想,偷偷拿走友人的汽車鑰匙,載著女兒玩了一圈,再向友人自首,不料朋友發現車子不見時已經報案,想撤回卻來不及了,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讓檢方也不禁感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正尋求解套辦法。

台灣有人可以花上千萬買超跑,但是也有人為了想圓女兒小小的夢想,開車載女兒去兜風,卻觸犯竊盜罪。監視畫面中看到27歲的單親父親把朋友的車停好後,帶著讀小一的女兒,在另一名女性家屬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去投案。

據指出,陳姓男子高中未畢業,19歲戀愛結婚,夫妻倆生下一女,妻子後來離去,由陳男獨力撫養女兒,因無一技之長,平時在歌仔班擔任敲鑼打鼓的角色,或是參加葬儀社的儀隊賺錢,收入微薄;由於歌仔戲班經常到各地廟會表演,陳男的女兒都由阿公、阿媽在帶,自己不曾帶女兒出門遊玩過。

單親養女兒,歌仔班打工送葬掙錢

今年9月,陳男的女兒上小學一年級逐漸懂事,經常問「爸爸,你可不可以開車載我出去玩?」陳男聽在耳裡,卻無能為力;10月8日凌晨,陳男到一位友人家中泡茶,見友人的汽車鑰匙放在桌上,未徵得友人同意,偷偷將鑰匙放進自己口袋內,離去之後即將友人停在路邊的轎車開走。

當天上午,陳男即開車載著女兒到台南幾處古蹟繞了一下,再送女兒到學校,陳男「借車」約兩個小時後,將車開回友人住處,並向友人說明原因,不料友人一大早發現車子不見了,已向台南市警五分局北門派出所報案,友人因與陳男有十多年交情,找到車後也不願追究,於是陪同陳男向警方自首,因為竊盜罪屬公訴罪,警方仍將陳男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表示,「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他並不是有把財物據為己有的意思,只是暫時使用,然後他一開始就有使用完不久就還給被害人的情形,這種在法律上叫做『使用竊盜』的概念。」曾昭凱說,全案確有不起訴的空間,若被告所稱的動機屬實,也可審酌相關情狀給他緩起訴,但全案仍待承辦檢察官認定。

檢方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就為了讓女兒兜一次風,這名單親父親成了竊盜犯,但是檢警判斷他應該沒有真正的偷竊意圖,檢方忍不住的感嘆,社會的貧富差距,真的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報載檢察長周章欽將與承辦檢察官研究能否以不起訴處分,讓這位充滿父愛的民眾不要留下竊盜前科。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出自唐朝詩人杜甫《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形容富貴人家的奢華,酒肉多得吃不完而腐臭,窮人卻因凍餓死在街頭,形容貧富懸殊的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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