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警局桃園分局偵查隊員陸宏錦被控請2年育嬰假投入酒店生意,還變賣酒店獲利700萬元,日前因股東沒拿到錢,找民代陳情,才意外讓酒店大亨身分曝光。
因公務人員不能介入酒店經營,陸宏錦疑透過妻子洪玉真名義投資酒店生意,在96年投資101酒店,之後又陸續投資夜天使、紅翻天、寶馬等3家超過1成股份。今年年中,陸宏錦瞞著李姓女股東把101酒店賣掉,獲利達700萬元,卻一毛錢也沒拿給股東。
▲(圖/資料照片/與本文無關)
李姓女股東不滿陸宏錦瞞著她將酒店賤賣,坑殺她近千萬元的投資,22日下午在桃園縣議員張肇良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陸宏錦在育嬰假期間投資酒店,且實際參與經營,並拿出酒店監視畫面作證。
張肇良表示,10月初就已經將情報資料轉給桃園警分局,卻不見督察人員有任何動作,也沒有懲處陸,才決定開記者會揭穿,「陸宏錦在育嬰假期間,除了睡覺都在酒店辦公室,這像在照顧嬰兒嗎?」
桃園警分局長江益義則說,月初接獲資料已展開調查,但陸否認,而且需要花時間傳訊股東釐清案情,並沒有護短。
陸也對此否認指控,表示他與妻子都沒有投資或經營,只是和李姓女股東是朋友,有金主想投資,妻子才居中牽線投資酒店。
據李女指控,陸宏錦直到今年6月復職後仍持續投資、出入酒店,但分局的督察人員竟毫不知情。縣警局22日下午緊急將陸宏錦停職,先將他調警備隊,擔任拘留所制服警員,全案並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理,若情節嚴重,可免職或撤職。
據桃園縣警局調查指出,陸宏錦是從八德分局調到桃園分局後就辦理留職停薪,請2年育嬰假,因為換環境,因此認識陸宏錦的警員不多,因此請了育嬰假也沒有讓人起疑,初步清查在桃園分局期間沒有包庇情形。
我們想讓你知道…請兩年育嬰假該不會還有薪水可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