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大直影城4影廳全面禁帶外食,挨罰6萬元。(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觀光傳播局24日表示,美麗華大直影城中4個影廳依然全面禁帶外食,多次勸導也不見改善,依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處予以罰鍰6萬元,必須在下月6日前改正,否則繼續開罰。
觀傳局指出,美麗華大直影城8樓的「M CLUB」4個影廳,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進入,明顯故意違反行政院新聞局在民國99年2月8日公告「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對於被處以罰鍰6萬元,美麗華指出,其他6個影廳並未禁止民眾攜帶外食,所以「已有提供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利。」觀傳局則強調,電影院中每一個影廳都必須符合規定,沒有例外。
由於業者明知故犯,經多次勸導仍無改正意願,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8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等規定,將罰鍰由2萬元加重為6萬元;美麗華大直影城也成電影院禁帶外食政策執行後遭開罰的全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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