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要蘇治芬登報道歉 雲縣府嗆:沒必要

2012年10月25日 08:26

▲雲林縣和環保署槓上,圖為縣長蘇治芬。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環保署24日抨擊雲林縣政府提供錯誤的數據,誤導環保團體,要求縣長蘇治芬應即刻於五大報刊登向縣民眾道歉的啟事;不過,雲林縣政府回應,對於六輕相關公文,引用數據和計算方式皆有依據,並非捏造,沒必要登報道歉。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參加本署環評大會17日提出的新聞稿指出,「依據雲林縣政府公文,六輕揮發性有機物(VOCs)已達4341公噸,甚至可能超過2萬噸,已超過環評總核可量每年4302噸,環保署不能再接受六輕擴廠審查,審查涉違法」。

環保署指出,雲林縣政府公然出具捏造數據、篡改事實並推卸責任的公函給民間團體據以發布新聞稿、供媒體以訛傳訛,這是可嚴重譴責的行為。雲林縣環保局在今年7月核算六輕去年VOCs實際總排放量後,陳報環保署的是3739公噸,9月公函中卻說環保局再計算六輕VOCs排放許可量(非實際總排放量)應該是4341公噸,已超過六輕環評核定量。環保署認為,縣府根本不應該核給六輕大於環評核定量的排放許可量。

至於雲林縣政府指稱「環保署」去年1月公告的排放清冊(TEDS),記載六輕VOCs排放量超過每年9000公噸,環保署說,TEDS資料庫的排放量資料都是由地方環保局審核後登錄,雲林縣政府刻意誤導。

環保署除要求蘇治芬於五大報刊登向縣民眾道歉的啟事外,並敦請民間團體勿將縣府提供的假雞毛當令箭,要反過來一起嚴格監督雲林縣政府的誠信及言行的一致性。

雲林縣政府則強調,引用數據、計算方式有依據,同是行政單位若有不同意見,應依行政程序要求對方陳述事實、釐清或尋求專家學者討論。對於環保署在網站發布新聞,縣府不予置評,「情緒性發言沒有意義,縣府也沒有必要道歉,」基於維護民眾健康,縣府維持高規格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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