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毓霖(右)、王昭文(左)8年前在格鬥場上PK。(圖/翻拍自YouTube)
東森新聞記者李易珊、黃淳璟/新北市報導
同為武術教練的王毓霖、王昭文,8年前在格鬥場上PK,當時王昭文敗陣;後來他擔任藝人的武術指導,王毓霖上臉書PO文指他「誤人子弟」,王昭文憤而提告,板橋地院25日依妨害名譽罪,判王毓霖罰款1萬5千元。
8年前在華納威秀舉辦的「台灣綜合武術格鬥大賽」(T.F.K.C),王昭文一身合氣道服,王毓霖則是拳擊打扮,兩人都是74公斤級,接戰後王昭文先出招,王毓霖用大外割撂倒對方並騎上去猛出拳,再狠施關節技獲勝。
兩名武術教練之間的戰火就在此刻點燃,8年後,王毓霖得知王昭文即將擔任藝人武術指導,在臉書批說「請大家不用跟他學,只是浪費時間罷了,要翻也不能翻,要拍也不能拍,更別說是打了,連基本的武行都沒跑過,只會誤人子弟。」
學武20年多年,頭一遭被批評沒有武術基礎,王昭文不服氣,向法院提告。開庭時,王毓霖更在檢方面前質疑王昭文武打能力,要求當庭表演前翻動作。法官認為,原告有國術錦標賽獎牌,又是國武術C級裁判,確實有行武經驗,並非王毓霖所言,依妨害名譽罪判王毓霖賠償1萬5千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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