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東港鎮3死3重傷車禍,先有50歲男子陳文昌出面投案 ,但家屬及檢警都不相信,經搜集跡證查出曾是十大槍擊要犯的林豐德涉嫌肇事逃逸,屏東地檢署檢察官26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林豐德由於在假釋當中,檢察官已認定他就是肇逃駕駛,正研究要不要提出撤銷假釋申請。
▲林豐德為前十大槍擊要犯,假釋期間又涉肇逃,假釋恐被撤銷。(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10月20日凌晨發生在東港鎮的3死3傷車禍,一部BMW自小客車從後連撞2輛機車,同乘一部機車的羅姓夫妻雙亡,7歲女兒重傷、4歲兒子輕傷,另一部機車歐姓男子傷重不治,王姓男子重傷。林豐德之前的殺人未遂等罪的刑期是20年,他已服刑近15年,目前在假釋當中。
林豐德這次又涉嫌肇逃,分別觸犯了刑法過失致死罪,分別可判最高2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檢察官已認定林豐德就是肇逃駕駛,目前正在研究是不是要申請撤銷林豐德的保護管束及假釋。如果假釋被撤銷,林豐德必須入監服完先前剩下的5年刑期,肇逃判刑確定後,再服肇逃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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