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巿長張通榮被控關說縱放人犯案,基隆地方法院26日開庭審理,被告廖姓婦女到庭應訊時,堅稱沒妨害公務,且面對法官不斷詢問是否酒駕與毆打女警細節,竟回答「這些問題說過好幾次了,若不了解叫律師再跟你說」。當她步出法院遇採訪媒體,又揮拳打到女記者的鼻子,親友更撂英文嗆,「Don’t touch me!Camera leave alone,OK!」
涉嫌酒駕找張通榮關說的53歲廖姓婦人,昨天在女兒和律師的陪同下,戴著口罩、漁夫帽出庭。廖婦庭訊時強調,當下因女警突然對她「拍照」,覺得隱私權被侵犯,才會不小心「揮」到王姓女警的左臉。
廖姓婦人也抱怨檢方以妨害公務罪辦太重了,應用「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未達強暴脅迫手段起訴較合理,並要求法官到醫院調閱病歷,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和躁鬱症,才會失控。對於法官詢問酒駕一事,廖婦則辯稱,警方聞到的是「假牙黏著劑」,因內含酒精成分才會有酒味。
庭訊1小時結束後,廖姓婦人步出法院見大批媒體守候,先不斷揮舞雙手阻擋,不料混亂中,不慎巴到壹電視女記者的臉,造成鼻子挫傷,也痛得她直呼「力氣真大!」一旁的女兒還幫嗆,「沒什麼好講的!不要碰我們,Don't touch me!」隨即坐上親友的車離去。
事後廖姓婦人女兒有致電向該記者道歉,並解釋媽媽因被媒體包圍,情緒快要崩潰,才會又不小心傷到人。但女記者表示,已請醫院開立驗傷單,將對廖婦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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