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真誠悔悟之心」 法官不給陳銳緩刑

▲陳銳二審被加重判刑。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銳寶貝),4年前因為捲入校園簽賭、強盜案,高院31日二審宣判,法官認為陳銳犯下搶奪案後毫無悔意,就搶奪案加重改判2年有期徒刑;對於這樣的結果,陳凱倫表示深感意外,他們一定會再上訴,也相信司法會給改過的小孩機會。

陳銳二審加重判刑,陳凱倫表示將會上訴。

陳銳高中時期在學校裡經營賭博網站,3年前旗下一名小組頭簽中48萬元,要求陳銳付錢,他不甘損失,涉嫌找來2名手下把已經交給小組頭的錢搶回,在搶錢過程中時,手下以防狼噴霧劑噴灑對方眼睛,檢方認為使用強暴手段已構成強盜罪,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對陳銳求處9年徒刑。

一審法官審理後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搶奪和賭博罪,分別判處1年3個月及5個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7個月。二審法官認為,陳銳未盡學生應專注於學業的本務,沉迷網路賭博,曾因賭博獲得暴利,卻於輸錢後不願服輸,謀劃不法技倆圖卸自己的賭債,惡性不輕。

判決指出,相較於參與搶奪的共犯廖振福刑度,原審判處陳銳比廖還輕,量刑失衡,因此針對陳銳被控加重搶奪罪部分改判2年徒刑;法官並認為,陳銳一再否認為主謀,「未見畏懼法禁之情和真誠悔悟之心」,審酌其犯後態度不佳,未給予緩刑機會。至於賭博部分,高院駁回上訴,維持5個月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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