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宋新妮遭詐騙數百萬。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宋新妮指控林秀慧(41歲,詐欺通緝犯)詐騙案,台北地檢署5日指揮刑事局兵分3路搜索,追查林女是否有其他共犯,並通知多名嫌疑人到案說明。
檢警查出,化名「林茹」的林秀慧利用宋新妮好友名義,詐騙演藝界人士、經紀人,受害人除宋新妮外還包括庹宗康,估計從演藝圈詐得上千萬元,可能是近年來演藝圈最大宗詐騙案。
北檢指出,林女聲稱可為宋爭取廣告為由,再假借是宋的好友混進演藝圈,並私下向多名藝人和經紀人聲稱可低價代購高檔3C產品和高級轎車等。多名藝人、經紀人向林女訂購產品並交付貨款後,林女即避不見面。
宋新妮等人日前向北檢控告林女詐欺,辦案人員透露,宋新妮遭詐騙新台幣數百萬元。據指出,林秀慧有詐欺等18項前科,19歲時就因搬走公司的電視遭起訴,之後經常進出監獄。林女因另涉詐欺案遭法院通緝,日前遭逮捕歸案,10月26日遭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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