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6歲女高中生上班首日被迷姦 求職網藏狼老闆

我們想讓你知道…未成年就不能喝酒了...,別理老闆說啥屁。

▲新北市16歲女高中生透過奇集集找工作,求職過程謹慎小心,但上班首日就遭老闆迷姦。(圖/取自奇集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打工若遇老闆不合理要求,應勇敢拒絕。

新北市一名16歲女高中生,透過奇集集求職網找到助理工作,為防受騙,面試時還特地找朋友相陪,不料仍遭狼爪。凰竣公司老闆黃義隆在她上班第一天,即以「助理要會喝酒」為由,在飲料內摻藥迷姦得逞,事後還以偷拍影片威脅少女不得張揚。檢察官認為黃嫌惡性重大,犯後毫無悔意,求處15年8月重刑。

檢方調查,39歲黃義隆是凰竣有限公司負責人,從事油漆、噴砂及廢棄物處理等業務。黃嫌利用暑假打工旺季,上網徵求行政助理,最後聘用了一名16歲女高中生。

黃義隆覬覦少女美色,悉以助理要陪應酬、會喝酒為由,要求女學生練習,卻事先偷偷在酒及綠茶中加入FM2強姦藥丸。女學生失去意識昏迷慘被色老闆性侵,事後黃嫌還用手機寄簡訊給被害人,「若胡言亂語,別怪我拿出為證又傷彼此」強調自己手上握有迷姦過程影片,藉此威脅少女「不要亂說話」。

被害人不甘受辱,向父親淚訴自己被欺負經過,家人聞後立即陪同報警。黃嫌到案時仍矢口否認和員工發生性關係,但檢警在少女內褲採得他的精液;黃嫌改口辯稱兩人是你情我願,然而檢警詢問為何少女尿液中驗得毒品反應時,他又支吾其詞,推說不知道。

檢警發現,黃義隆2年前也被控以洽談合作為由性侵女包商,事後因缺乏證據獲不起訴。板橋地檢署檢察官5日認定,黃嫌以公司徵人及徵求業務合作為幌子,誘騙女性性侵,還用性侵影片威脅被害人不得報警,預謀性犯案,惡性重大,且犯後毫無悔意,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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