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檢經過2個多月偵辦,6日終於將李宗瑞起訴。檢方痛批他道德觀淪喪,犯後不見絲毫悔意,甚至以輕蔑的語氣評價被害女子,惡性重大、令人髮指。
▲李宗瑞起訴,北檢發言人黃謀信召開記者會說明。
檢方今天一一列舉李宗瑞涉犯罪嫌:加重強制性交6罪,分別求刑10年;強制性交12罪,分別求刑6年;乘機性交10罪,分別求刑6年;妨害秘密17罪,分別求刑1年。合併求刑法定最高刑度30年。
起訴指出,李宗瑞8月23日通緝到案後始終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有時甚至以輕蔑的語氣評價被害女子,不見絲毫悔意,惡性重大。北檢說,本案被害人都是李的女性友人,他卻利用被害女子對他的信任,將她們帶回居所加以性侵,甚至錄影存證,當成戰利品蒐藏,以滿足獸慾,犯罪動機及目的令人髮指。
檢方認為,李始終狡辯取得被害人的同意,足見他價值觀錯亂、道德觀淪喪,且自7月底逃亡後耗費國家龐大司法資源,豈是投案後兩句「我不是刻意要逃」、「我只要躲媒體」就可一筆勾消。
我們想讓你知道…我也想不出其他形容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