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女子案,6日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檢方認為,李宗瑞施用第2級毒品搖頭丸(MDMA)且呈陽性反應,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
李宗瑞在8月1日遭檢方通緝,逃亡23天後,8月23日晚間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投案,檢方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實聲押獲准,檢察官今天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和無故竊錄他人隱私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起訴李宗瑞,並向台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30年。
檢方在李宗瑞8月主動投案當天晚間,委託法醫對他採集尿液、毛髮,將檢體送交化驗,追查是否吸毒,經檢驗有MDMA陽性反應,認為李有施用毒品狀況,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李宗瑞昨天被檢察官提訊時,仍堅稱是參加友人派對,不慎吸入二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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