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取締酒駕追到民宅 違規點竟寫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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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取締酒駕追到民宅,罰單上的酒測地點竟寫民宅地址3樓。

東森新聞記者戴志堅、龍宗緯/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游姓男子上個月底酒駕騎車,警方發現沒有攔下,反而等他到家停車後才上前攔查,他因此不滿和警方發生拉扯,過程中還被勒脖子;後來警方在罰單上的酒測違規地點,竟然寫他的住家三樓,讓他覺得根本是在搶錢。

游男(60歲)供稱,上月25日他在宜蘭市文昌路聚餐,下午騎機車回住處,在停車場停好車後轉過身才發現有警察,員警問他是否喝酒,他回答「有」。根據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當時游男一直想走,警方阻擋,雙方從停車場到大樓門口一路拉扯,游男硬要上樓,此時員警右手直接勒住他的脖子,就是不讓他走,雙方僵持不下。

游男坦承喝酒,酒測值高達0.58,但令他不滿的是,警方在他行車時不攔,到家才攔,且違規地點先寫「停車場」,接著再寫他住家的「三樓」,他批評員警追酒駕追到家,難道機車會飛到三樓嗎?認為根本是在搶錢。

員警解釋,當時因為車多,沒有將游男攔下,而且對方確實有喝酒又想逃跑,才會加以阻擋,對於抓酒駕卻像是在抓通緝犯,員警也坦承有疏失。其實警方不需「侵門踏戶」,只要直接開罰拒絕酒測,應該就可避免不必要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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