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司法部15日(台北時間)表示,當局已查封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名下兩棟房產,合計價值約210萬美元(約6千萬台幣)。
法院文件顯示,陳水扁任職總統時,元大金融集團在2004年支付吳淑珍2億台幣(約600萬美元)賄款,換取政府不反對元大併購一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行動;陳水扁的家人利用香港和瑞士的銀行帳戶、英屬維京群島多家公司以及在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t. Kitts and Nevis)的1家信託,購買美國這兩棟高檔房產。
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局長莫頓(John Morton)表示,調查單位將「持續搜查並查封想利用我國隱藏非法收益和犯罪所得的外籍貪腐官員在美國的資產」。助理司法部長布洛爾(Lanny Breuer)聲明說,「我們決心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剷除外國官員的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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