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分隊長」童雅黎搶人夫 監委:應兩大過免職

▲「正妹分隊長」童雅黎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前台中市消防局「正妹分隊長」童雅黎婚外情案,負責調查的監委余騰芳16日表示,童雅黎在約詢時多次說謊,原本記一大過、停 職的處分不夠,應加重處分,記兩大過免職或移公懲會。

前豐原消防分隊長童雅黎現年30歲,身高171公分,加上外貌姣好,被稱為「正妹分隊長」。100年6月她支援南投縣竹山訓練中心擔任區隊長期間,與擔任教官的彰化縣消防局課員王佑仁相識,她明知對方的妻子是警專的同班同學,卻介入同學婚姻當起「小三」。

案發後童雅黎被記一大過及停職處分,但台中市政府 10月31日已同意讓童雅黎復職。余騰芳自動調查此案並提調查報告,他說,童與王男發生多次性關係,還在內政部消防署南投訓練中心上課時間擅闖課堂與元配拉扯,影響秩序,今年1月4日凌晨2時許撥打多通Skype網路電話騷擾元配。

他表示,童雅黎在雲林地檢署偵訊已坦承相姦犯行,但監委約詢時卻改口,違反公務員誠實義務;另外,她也否認撥打網路電話,但監院透過刑事局調查發現,這些網路電話帳號註冊者就是童雅黎。

余騰芳認為,公務員對監委不誠實加上行為不檢,情節重大,嚴重破壞消防人員形象,原本記一大過、停職的處分不夠,應加重處分,記兩大過免職或由機關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台中市府等相關單位在接到監院調查報告後,應重新議處,並在2個月內答覆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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