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曾是景美女中校花,台北大學女學生程莉詠4年前一場車禍幾乎毀容,面對身心上煎熬以及復健的過程,她用樂觀態度重新找回自信,獲得台北市教育關懷獎;在官司方面,她向彭姓肇事車主求償,法院審理後,判肇事車主須賠償程莉詠115萬元。
意外發生在97年10月15日上午,父親騎車載她到新北市板橋區新埔捷運站要趕往學校參加段考時,在民生路二段、萬板路口與一輛彭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撞擊,程莉詠被高高彈起,摔落在對方的擋風玻璃上,臉部粉碎性骨折、右臉和嘴唇也留下深深疤痕,小腿肌肉斷裂,在醫院昏迷3天。
車禍前,程莉詠甜美可愛,喜歡自拍,但意外發生後讓她失去自信心,拆下繃帶後,出門幾乎都用口罩遮醜,也因傷勢過重,休學半年,同學在程莉詠休學期間,還貼心製作MV為她加油打氣,「莉詠,祝妳早日康復,志玲姊姊為妳加油喔!」
99年3月,程莉詠受訪時提到,「為什麼自己會發生這種事情,我做錯什麼事情?」4年前一場車禍意外,讓當時才17歲的程莉詠打擊好大,她的右邊臉頰和嘴唇都有車禍後留下的深深疤痕,幾乎毀容的面貌,左膝長達16公分疤痕,讓曾是景美女中校花的她一度想輕生。
程莉詠曾說,「醫生會要你做最壞打算,就會跟妳說可能沒辦法恢復的跟以前一樣,就沒辦法一模一樣,那時候就會覺得怎麼會這樣,不如就算了。」一位花樣年華的少女因車禍而毀容,每回想起當時場景,再對照身上的疤痕,程莉詠有著無限的痛。
儘管車禍鑑定,兩造各有說詞,法院審理後 判肇事車主須賠償她醫療費、交通費、精神慰撫金共115萬元。全案可上訴,但據了解,肇事車主一方基於道義責任,可能接受判決結果,不考慮上訴。走過4年低潮,程莉詠積極向學,雖然臉頰仍有疤痕,但她已經不再畏懼,用樂觀態度活出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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