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師大將夜市旁4間校舍委外招租,其中一間「美墨德州炸雞」被控從今年初開始,積欠11個月的租金,承包商求償75萬元,還必須把店面交回。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店家除需還清欠租還得搬家,且繳回場地前要按月付租金;店家表示,雙方認知有差距,一定會上訴。
金黃酥脆的炸雞一端上桌讓人口水直流,顧客顧不得形象拿起大腿骨一口咬下,外皮酥脆,裡頭則流出晶瑩剔透的肉汁,師大商圈有名的「美墨德州炸雞」一到用餐時間,店內總是擠滿學生,但最近卻因為房租官司,得面臨搬遷命運。
原來師大去年為了另闢財源,把側門的軍訓室改建成4家餐廳,並委外招租、管理,而「美墨德州炸雞」簽約時,以為25萬的月租金,能把17坪的1樓和33坪的2樓都當營業用途,直到今年才知道,2樓學生是可以自由出入的,也就是光使用一樓的17坪每個月就要25萬;老闆娘梁美雲說,簽約時並沒提到2樓不能使用。
得搬遷的消息傳出後,除了學生覺得可惜外,梁美雲也認為不合理,因為一方面原本簽訂的合約2014年9月才到期,另方面她則強調不會賴帳,但租金有必要再商討;雖然敗訴,但梁美雲表明一定上訴到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