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拒絕上司追求竟遭炒魷魚!北市一名長髮披肩、身材高挑的23歲林姓女子,今年9月到房仲公司上班,遭一名已婚經理糾纏,對方還在臉書上寫「文青」式的告白信,她沒有回應,未料上周店長突然要她走路,她懷疑經理在背後施壓,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
◄林姓女子投訴指出,因拒絕上司追求遭解雇。(圖/翻拍自林女臉書)
林女向平面媒體投訴,她在中信房屋中山國小捷運加盟店擔任業務秘書,到職1個月後,林姓經理就表示對她有好感,經常約她出遊,她多次拒絕;上月20日她收到林的告白信,以「親愛的幸(林女名子字)」起頭,內容包括「我喜歡妳,妳知道嗎」、「妳夠聰明了,聰明到我剛好喜歡的聰明」、「我喜歡妳貪玩的樣子」等。
對於林姓經理連用20個「喜歡」表達愛慕,如此「文青」式的肉麻,讓林女覺得很不舒服,向副店長反映後,上周三卻被李姓店長以「搞小團體」為由開除,林女無法接受,認為是林姓經理追求不成遷怒。
不過,林男否認「騷擾」,因為林女與他前女友很像,多少有「移情作用」,寫信只是表達對同事的關心;店長也表示,是因為對方工作效率差才解僱。
我們想讓你知道…用了20個「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