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看13萬檔案逮「雨衣大盜」 「未冒險」破格晉升遭駁

我們想讓你知道…對內勤的警察來說是有點不公平

▲「雨衣大盜」王淵躲10年警抓不到,境管攔下逮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台灣企銀運鈔車搶案的「雨衣大盜」王淵5月底落網,台北市警局將500名有功警官呈報警政署敘1200支嘉獎,並建議將首功歸於查閱13萬個監視器檔案的松山分局刑事小隊長吳崇雄,但警政署以辦案是否「冒生命危險」為審查條件,駁回此次提報的破格晉升。

警政署表示,對於首功人員特殊功績陞職構成要件,依《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13之1條第3款,「冒生命危險,捕獲重要案犯,消弭禍患。」北市警局將再補足是否「冒生命危險」資料重新提報,且嘉獎數和獲獎人數限縮20%。

今年3月26日「雨衣大盜」王淵犯下台企銀運鈔車搶案,持M4A1步槍、手榴彈等大批武器藏匿躲查緝,警方組成「神目小組」查閱13萬個監視器檔案,被眼尖的吳崇雄發現,畫面中王淵的身影,幫助警方多日跟監,在王準備搭機出境時被航警攔下逮捕。

北市警局除呈報警政署500名有功警官、1200支嘉獎敘獎,並將首功歸於吳崇雄提報破格升職,但卻遭警政署以他「未冒險犯難」駁回,必須補充這部分資料,引起警界議論,認為這對於鑑識人員或查辦電腦犯罪人員不公。據悉,有小組警員連7天盯著螢幕過濾監視器畫面,連家也沒回險被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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