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緬因州(Maine)一名男子向妻子求歡被拒,竟掏出他的陰莖鞭打她!因此被判監禁5天,與守行為規範1年。
案發時間在今年7月,家住沃倫鎮(Warren)的湯瑪斯(Fred Thomas,62歲),要求與老婆行房,被拒之後,表示願付她20美元(約600台幣),但老婆仍「性」趣缺缺,湯瑪斯竟氣得掏出陽具「鞭打」她。
▲這不是湯瑪斯,而是負責此案的法官赫爾姆(Jeffery Hjelm)。(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湯瑪斯的辯護律師安德魯斯(Justin Andrus)表示,湯瑪斯夫婦已結婚39年,而妻子正打算去巴基斯坦,與網路上認識的人見面,這讓湯瑪斯極為失望,所以才會發生此事,「這不是他平常會做的事。」
法官赫爾姆(Jeffery Hjelm)在聽證會表示,此案判監禁是適當的,「這是侵略『性』的行為,沒有比這種方式更有攻擊性的。」('This was sexually aggressive conduct. This couldn't be much more offensive,' )
我們想讓你知道…所謂「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