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某大學男博士生對研究所學妹強吻、用身體摩擦私處和撫摸胸部,直到被害人掙脫,桃園地方法院27日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個月。
今年1月,男博士生在學校研究室寫文章投稿時,看到研究所學妹狀甚疲累,建議她在研究室裡休息,而學妹在休息時,男博士生竟用身體壓住她,對她強吻、摩擦私處和撫摸胸部,直到學妹用力掙脫為止。
這名女研究生之後向校方心理諮商求助,也聽到其他女學生曾被同一名學長猥褻,即向校方申訴;校方調查後認為男博士生涉及性騷擾。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男博士生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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