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妨害公務遭員警側摔的檳榔西施顏如憶,原本獲得緩起訴處分,但12小時法治教育,2年來卻只上3小時就神隱,直到檢方發出撤銷緩起訴後,才遞狀解釋沒接到上課通知。但板橋地檢署認為,辯解理由太瞎,27日重新以妨害公務罪起訴,聲請簡易處刑。
顏如憶是在99年4月6日上午,對勸導她的中和二分局員警欒丞,飆罵「靠爸」等粗話,遭欒架頸側摔倒地壓制,事後雙方還互控過失傷害和妨害公務。不過檢方認定警方是合理執法,予不起訴處分;而顏則當庭認錯希望和解。
最後板檢准許顏如憶緩起訴2年,條件是須在今年9月前上滿12小時法治教育課,但她僅上課3小時就未再出現,檢方屢寄傳票至戶籍地、當時的檳榔攤和新工作地點,只有前處由家人代收,後2處都被退回,但仍等不到回應,於是撤銷緩起訴。
在撤銷緩起訴裁定後,顏如憶才遞狀稱「沒有接到上課通知」,檢方則提出提出一疊送達的資料,並質疑寄同一個地點,撤緩通知收得到、上課通知卻收不到,理由實在有夠瞎,在昨天重新起訴她傷害與妨害公務罪嫌,最重可判刑3年,最輕判也可能易科罰金或緩刑。
▲檳榔西施顏如憶曾幫雜誌拍攝性感照。(圖/翻拍尤物雜誌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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