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6董事復職 提3訴求將聲請釋憲

記者周佩虹/台北報導

因遭前新聞局提出假處分的7位第四屆公視董事,經最高法院裁定後解除假處分執行後,復職的6人包括前董事長鄭同僚與虞戡平、朱台翔、彭文正等,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下圖/人本基金會提供),對文化部(前新聞局)提出三點訴求,譴責政客黑手干預公視媒體自主、提出大法官釋憲案確保公視自主體制、要求公視回復專業經營體制。

聲明中指出,前新聞局(現文化部)於2010年8月2日對公視第四屆異己董事發動不得行使職權的假處分,經過850天後,終於在近日經最高法院裁定解除執行;於公視第五屆董事會尚未組成之前,「我們已然復職」。基於董事職責,呼籲文化部勿再承襲前新聞局不當干預公視之遺風;復職的包括鄭同僚、虞戡平、朱台翔、黃明川、彭文正、陳板。

至於3點訴求,首先是譴責政府干預公視媒體自主,與會者質疑,政府一方面透過行政操弄與司法濫訟,干預公視第四屆董事行使職權,另方面卻推拖延誤,遲遲不提名第五屆公視董事,致使公視董事會在過去將近兩年多,形同空轉。

其次他們也表明將提出大法官釋憲案以確保公視自主體制,聲明中表示,近幾年來公共電視所發生的諸多紛擾,其實突顯了公共電視法制相關規範存在著極大問題,法制規範的先天不良;鄭同僚強調,99年與100年的公視預算、決算,都未經過監事會的審查,將聲請大法官釋憲,把法治不足的部分校正過來。

另外,6位董事也要求公視回復專業經營體制,朱台翔說,董事會人數不足一直是董事會開不成的原因,這兩年多來,總經理解職一案,法院定讞結果公視敗訴,而判決書中指出,開會人數必須以全體合法人數20人為母數來計算,不可扣除假處分的人數,用2/3計算,要達14人以上才可召開董事會,但當時7人遭假處分,便只剩下13人,可執行職務人數不足,明顯違法。

而針對鄭同僚等人的訴求,文化部也隨即在下午發表書面回應表示,公視問題沉疴已久,董監事問題爭議不斷,文化部成立以來即積極努力尋求各種模式解決處理,並開董監事選任事宜等相關會議,但目前有2位董監事選任之審查委員辭退,正待立法院補聘中,文化部承諾,會積極辦理公視第五屆董監事選任作業。

至於現行公視法有關董、監事會之組成結構、職權範圍等相關規範,確實未臻明確,以致於實務執行時屢生爭議,也對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會之正常運作造成影響。文化部已就這些議題研擬公視法修正草案,並已列為優先推動的法案,希望全力推動公視法完成修法,以健全公視環境及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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