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中坑、自由與天輪等3村的部分林農,在向林務局租農地後因為違反契約,林務局要求他們拆屋還地。台中市原墾土地農民權益促進會3日動員近百名林農前往林務局東勢林管處陳情,甚至有人下跪,希望林務局可以給他們生存的空間,但林管處指出須依法執行。
促進會執行長李呈琿說,會啃食大面積山林的娛樂事業能夠就地合法,可是林農的房舍卻將遭到拆除的命運,希望林管處也可以讓他們的房舍就地合法,而且不要對民眾提出訴訟與強制執行,並能成立專案小組對農林業進行檢討。
對促進會的訴求,林管處回應,遭林務局送辦的林農,都是因為未遵守林班地租用規定,而且不肯接受輔導或者長時間輔導還沒有用,林管局才會採取司法來解決問題;林管處還說,對行政機關而言,法院的判決有拘束力,林管處得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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