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凱惟酒駕撞死人50萬交保。(圖/翻攝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撞死73歲老翁的富少張凱惟,8日被台北地檢署裁定50萬元交保,步出地檢署時透過媒體,向死者家屬致歉。不過,據了解,他曾一度以「肚子痛、想吐」為由,企圖躲避製作筆錄,但此舉讓檢方頗為不滿,於是在徵詢台大醫師得知無大礙後,便立刻要求警方帶張前來偵訊,但對於案情卻多以忘記了交代。
就讀大學四年級的張凱惟,昨天頭、腳包著紗布,走路一跛一跛的,在母親陪同下在警局製作筆錄,對於肇事當天是怎麼撞上去?又喝了多少酒?開了多快?據平面媒體報導,他不是說「不知道」、「忘記了」,就是回答「沒印象」,只是發現前方有貨車時,想閃躲已經來不及了。
張凱惟還解釋,之所以會回北新路住處改換開賓士,是因為父親一早要使用休旅車,擔心會被罵才換車,強調絕非為了炫耀;訊後他則被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送辦。據悉,張移送北檢複訊時,並沒有當庭認錯,直至遭檢方訓斥,並讓他看案發現場車撞爛的照片,才說「願意賠錢給對方」。
張凱惟被認定無羈押必要,昨天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嫌,諭令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交保後與父親步出法庭時,面對記者詢問時表示,「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所有關心過我的人,對不起罹難者家屬。」隨後前往殯儀館向死者靈堂上香,不到5分鐘就轉往新北市新店耕莘醫院,並辦理住院手續。
我們想讓你知道…一條人命只值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