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冤案 高檢撤銷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

2012年12月9日 16:41

▲非當日圖片。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表示,將撤銷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最快於本週發回北檢偵辦。(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引起社會譁然的江國慶命案,江母王彩蓮由於不服台北地檢署二度不起訴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7人,日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9日表示,將撤銷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最快於本週發回北檢偵辦。

北檢表示,尊重司法與高檢署發回江國慶案的決定及見解,檢方接到卷證資料後就會分案。北檢在今年5月和8月間,兩度不起訴陳肇敏等人。8月份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陳肇敏等人為求破案立功,並無殺人犯意,與江國慶遭槍決無因果關係,全案以不起訴處分。

不過,外界紛紛質疑,當時江國慶牽涉的罪是唯一死刑,自白等於槍斃,所以把江送到軍事審判,當然知道他會被槍斃,判他死刑並不違反陳肇敏等人的本意;且當年專案小組由陳肇敏下令成立,對江國慶嚴刑逼供的軍官柯仲慶等人是直接犯罪,監督指導的陳肇敏是間接犯罪,都有犯意連絡與行為分擔,構成共同正犯。

此外,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去年組成專案小組重新偵辦民國85年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逮捕兇嫌許榮洲後,確認江國慶遭刑求而造成冤判。

►今年10月10日國慶日,民間司改會舉行「雙十紀念江國慶,默哀10分10秒」活動,主張「起訴陳肇敏,求償冤賠金」。(圖/民間司改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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