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酒駕!飲酒後請找「指定駕駛」。(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胡亞方(43歲),酒後騎著警用摩托車,撞倒一名正在過馬路的82歲老婦人,老婦人送醫急救,原本還能製作筆錄,但因無法洗腎致陷入昏迷,仍宣告不治。
事故發生在12日凌晨5點多,胡亞方與友人應酬吃飯喝酒後,騎著警用機車在縣道204線1.2公里處,直接撞上正要穿越馬路、搭公車買菜並洗腎的呂姓老婦,造成老婦雙腿骨折、顱內出血,胡男未受傷,但警用機車車頭毀損。
呂姓老婦送醫後意識清醒,還能製作筆錄,但她卻因此無法洗腎,造成狀況變糟而昏迷,到12日下午4點不治死亡。胡亞方肇事後接受酒測,酒測值是0.48毫克,被依公共危險和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分局方面也做出懲處,將他記過調職。呂姓老婦的家人相當不能諒解,認為員警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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