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雙子星(台北市捷運局提供)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表示,台北巿議員應曉薇日前告發雙子星開發案,檢察官目前調卷清查中,也將一併了解中華工程公司登報內容。台北市捷運局針對中工所提各項質疑逐一提出說明,否認其中有不法。
台北市雙子星大樓開發案,第二順位得標者中華工程繼向交通部及北市府提出訴願後,今天在各大報刊登陳情函,指出雙子星案得標廠商太極雙星九大疑點。中工總經理蔡維力認為,政府官員不能只針對表面文件合法就認為一切沒問題,應該真正深入了解、評估實情與可行性,否則最後是全體社會一起受損。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台北市議員3日告發雙子星開發案疑似黑箱作業,並控告北市府捷運工程局聯合開發處長林勳杰、全信營造公司董事程宏道等人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
黃謀信說,全案經分案交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鑫健偵辦,目前已向相關單位調卷清查,以釐清當初招標過程是否有不法情事,至於中華工程登報內容,也將交由檢察官一併了解。
蔡維力指出,17日北市府準備和太極雙星簽約,時間相當緊迫,且其中太多以「常識」判斷都發現不可行或疑雲之處未決,所以才登報,讓政府高層正視這個問題,在疑點未釐清前,停止一切議約行為,不要與太極簽訂任何形式的備忘錄與協定,以免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蔡維力說,任何一個大型跨國案都有非常綿密的設計、工程、財務、營運、報酬,對自家公司影響等前期分析和報告,甚至還要設立代表辦公室,不斷派專業人員進駐當事國,相信台灣的企業去做跨國案時都有相同經驗,但太極雙星辦公室連電話都沒人接。忚重申,不希望當年機場捷運因長生集團破產而停擺10年的事發生在雙子星案。
針對中華工程質疑「評審委員組成違法!吳福祥先生是否作為賀川顧問?是否有資格擔任評審委員」,北市捷運局長陳椿亮表示,吳福祥參與開發案評選作業前都已簽具評選委員同意書及切結書,且經與吳福祥親自查證,其3年內沒違反政府採購法「採購評選委員會議審議規則」等情形。
其次,中華工程認為「日商森集團、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只是包裝,恐違政府採購法第87條規定」。陳椿亮指出,依太極雙星團隊開發建議書所載,日商森集團僅為開發案計畫總顧問,並未出資。
捷運局指出,太極雙星團隊中包含馬來西亞怡保花園等兩家外國公司,都是申請投資團隊成員,並共同簽訂合作意願書,且目前都已在台成立分公司,符合開發案甄選須知規定。
中華工程質疑「太極團隊發起人於1年內轉讓股份,違反公司法,改組無效」,捷運局聯合開發處指出,太極雙星公司在100年12月8日設立,公司成立1年內並無發起人股權轉讓情形;賀川公司是以增資方式入股,並依規定申請完成太極雙星公司變更登記,並沒所謂「違反公司法」情事。
至於「以下沉式廣場闢建交6、交8基地,政府辦不到,太極卻可行」。聯開處指出,交6/交8下沉式廣場是開發建議事項,太極雙星團隊須依法另提出交6/交8規劃構想書申請,另由權責機關處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個案子金額太過龐大,各方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