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換發信用卡竟遭盜刷?一名花旗銀行信用卡持卡人指控,遭業務員以換卡為由,騙走信用卡,還盜刷近40筆款項,詐取7萬多元。發卡銀行表示,換卡不須交出卡片,該行員盜刷時已離職,與銀行無關,持卡人可先申請爭議款項處理。
這名受害的持卡人陳先生,今年年初時向花旗銀行中港分行的陳姓業務員申辦信用卡,11月時該員告知陳先生要幫他換卡,請他交付卡片,對方還配戴著銀行行員識別證來收,沒想到陳先生事後收到11月份帳單才發現信用卡遭盜刷近40筆款項,共欠7萬多信用卡卡費。
陳先生致電花旗銀行,才知道當時承辦業務的行員,早在8月就已離職。他傳手機訊息問該行員,對方也坦承盜刷,還回說:「喔!對對!你看金額多少跟我說,我給你現金!!拍謝拍謝!」並承諾12月10日會還款。
但苦主陳先生眼見已超過還款期限,卻遲遲等不到下文,遂報警處理。再打電話給該行員,對方只說「會處理還款事宜」。
花旗銀行對此表示,因為盜刷者已經非銀行員工,所以銀行不須負連帶責任,但是特約商店有責任核對簽單的簽名與信用卡簽名是否相同,持卡人可先申請爭議款項處理,暫時不用付款,待銀行調閱簽帳單核對簽名,若確認卡片遭盜用,銀行將依約向特約商店求償。
另外,花旗銀行也提醒,持卡人若要辦理換卡,銀行會以掛號將新卡寄給持卡人,不須透過業務處理,也不用將卡片交給業務員。
消基會表示,盜刷事件,銀行應調閱簽帳單上的簽名是否符合信用卡簽名,若不符,銀行可向特約商店求償,且除非能證明持卡人與盜刷者勾結,否則持卡人不需承擔賠償。
我們想讓你知道…刷這麼多,銀行都沒有寄簡訊通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