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霸王餐換牢飯 男子強制工作3年做苦力

我們想讓你知道…坐牢少了自由,衣食卻不愁。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桃園縣50歲王姓遊民連續白吃白喝入獄服刑,出獄後又犯,11月間跑到日本料理店吃霸王餐,不但點了3瓶啤酒、烤魚,吃飽喝足後還厚臉皮要老闆娘報警。法官認為9年來王姓男子白吃白喝成慣性,被抓後就繼續吃免費牢飯,這一回不再讓他遊手好閒,判處拘役40天,還要強制工作3年,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11月16日晚間,王姓男子光顧台北市大同區一家日式餐廳,啤酒喝到第3瓶,配上烤得香噴噴的竹筴魚共計490元,看來很享受,不過王姓男子吃完後才說自己沒有錢,讓日本料理店的江姓老闆娘好無奈,老闆娘表示,「他就說去報警啊!」讓其他顧客聽了也很驚訝有這麼大牌的白吃客。

店家不願多說,因為開店一年多,第一次碰上這種客人,但王姓男子不是第一次吃霸王餐,排行老么的他,上有5個姊
姊,自小備受呵護寵愛,長大卻不工作,曾寄住姊夫家,因遊手好閒被唸了幾句選擇離家出走,從2003年開始就在桃園和大台北地區四處遊蕩,一度住進遊民收容所。

王男卻嫌收容所的食物差,先是在小吃攤連續4次白吃白喝被判6個月徒刑,家人曾幫他繳易科罰金16萬多元,幾乎是飯錢的70倍。不料,王男出獄後又去白吃火鍋配啤酒,再被關了3個月,每次都挑好料吃,而且必點啤酒喝,店家也只能自認倒楣,不願追究,「才幾百元而已,再賺就有了」。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發現王姓男子好手好腳,就是白吃白喝成性,被逮到也不閃躲,存心想吃免費牢飯,依詐欺罪判處他拘役40天,還要到勞訓所報到強制工作3年,每天早上6點30分起床,一天工作8小時,讓霸王餐慣犯為自己的行為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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