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密會李朝卿的報導 曾勇夫:壹週刊不澄清就告

2012年12月19日 14:2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曾勇夫19日上午否認密見南投縣長李朝卿,要求《壹週刊》下期以同版面刊登澄清聲明,否則將依法追訴。他在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於9月底邀約他在11月20日至南投發表「法務新政」專題演講,這個行程在10月初就已確認,「當天絕無與李朝卿見面」,且兩人無任何私交,也沒有前往白滄沂的住所。

壹週刊報導,檢調持續偵辦南投縣府災修工程弊案,有爆料指出曾勇夫卻於11月20日弊案爆發後,當日傍晚即和被控涉案的李朝卿,在藝術家白滄沂位於草屯的住所密會。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其昌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曾勇夫應該說明,他在檢調偵辦南投縣府災修工程案過程中,辦演什麼樣的角色。蔡其昌還說,如果曾勇夫確實有和李朝卿會面,且週刊報導中的相關談論內容若屬時,他也希望曾勇夫盡速向社會大眾說清楚。「台灣司法已經不被信任」,如果身為法務部長的人,還涉及荒謬、離譜,甚至傷害司法公正的事情,那「絕對會是一件大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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