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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育局19日修訂營養午餐記點標準,記1點罰款從2000元提高到1萬元,累計25點停止供餐2周,50點才能解約;因此也發現,如果餐點中出現蟑螂,以一次記4點來計,學生得吃13隻才達終止契約標準。對此,教育部回應,「連1隻都無法忍受。」
北市教育局新修訂「台北市學校午餐供應出現異物及衛生重大違失修訂罰則範例」,在營養午餐出現小蟲、蝸牛記1點,蟑螂、蒼蠅等記4點,金屬或玻璃記5點,如果有老鼠或發生食物中毒立刻終止條約,預計102學年度正式實施。
依照北市教育局「午餐加料」新版罰則,學生得累計吃到7隻蟑螂、5次玻璃才能停止供餐,對照教育部4月才公布,出現小蟲、蝸牛、蟑螂、蒼蠅等一般生物性異物記1至5點,金屬或玻璃記1至3點,累積10點即停餐、20點終止契約,顯示標準寬鬆許多。
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表示,蟑螂出現7次才停餐的確不妥,建議調整記點標準,縣市如果擔心標準太嚴格,會有斷炊的風險,建議可以用「複數決標機制」,有違規就能馬上找其他廠商遞補。
對此,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解釋,該局針對累犯有「加重罰則」,像首次出現蟑螂或蒼蠅記4點,但同月份若出現3次以上者即進行停餐,且經衛生局複查不合格就終止契約;至於他們停餐天數為期2周,較教育部天數多,兩者比較基準不同,不過下周會再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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