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21日槍決的六名死囚當中,黃賢正2005年4月在嘉義市,以「木乃伊手法」虐殺女子洪秀萍,落網後警方發現他身上還揹負著兩條人命,冷血程度叫人發毛;另一名戴德穎在2006年手持鐮刀砍殺女友父母,還把過程寫在日記上。
▼戴德穎當年潛入女友家中,對女友父親連砍二十六刀,還將行兇過程寫成日記。
黃賢正當年聽完判決步出法庭後,還不時冷笑,他先後懷疑妻子外遇,掐死子妻子而入獄,出獄因財務糾紛,開槍殺死友人,又懷疑女友同姓戀,將情敵捆綁成木乃伊殺害,因此被判兩個死刑。
黃賢正犯案2天後隨即遭逮捕歸案,逃亡期間不僅沒有反悔之意,還曾嗆「要再殺三人陪葬」,即使一審被判兩個死刑,他也冷笑說:「我不會後悔,也不會上訴,希望死刑速戰速決。」
戴德穎於民國94年時,年僅33歲,不滿程姓女友分手,躲進女友家頂樓38小時,伺機殺害程女,但被程母發現,程母好心要煮東西給戴男食用,不料戴男竟殺傷程母,更將趕來救妻的程父砍殺26刀致死,事後還將行兇過程寫成日記。不過在槍決前,他對獄方人員說,母親已失智,可能對自己的惡行沒有印象,因此槍決前已經了無牽掛。(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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