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幼兒哭問:兇手不會被判死刑嗎?女檢察官拭淚

我們想讓你知道…請司法和受害者站在同一邊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恐怖情人吳敏誠3年前殺死在幼稚園上班的黃姓女友,到底該不該判死,最高法院24日展開我國首次「生死辯」。被害人妹妹在法庭上說,日前台南方小弟割喉命案,由於兇嫌宣稱殺一個人也不會判死刑,被害人就讀小學的兒子還哭著問她,那殺媽媽的壞人會不會也這樣;一席話讓旁聽民眾與女檢察官楊淑芬聽到還當庭落淚。

▼吳敏誠殺2女3判死,最高院首生死辯。(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最高法院法庭裡,律師檢察官準備就緒,左邊是被告律師團,右邊是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針對吳敏誠槍殺幼稚園黃姓女老師命案,一審判無期徒刑,到了高等法院三度判死刑,吳敏誠不服上訴,最高法院24日召開量刑辯論庭。檢辯雙方激烈戰火,法庭裡坐滿了法院人士以及旁聽民眾,其中二位以被害人家屬身分出庭,分別是黃姓女子的母親及妹妹,法官留了10分鐘給被害人家屬傾訴心情。

黃姓被害人妹妹說,「嫌犯吳敏誠怕死才會投案,但至今無悔意,不要再浪費資源在他身上了,吳敏誠想活,難道姐姐就不想活嗎,判死刑不是報復,而是讓他了解生命的可貴」。被害人妹妹甚至還當庭請求法院表示,「曾有兇手說,台灣殺1、2個人不會死,姐姐的孩子也問我殺他媽媽的人,會不會也這樣,請求法律站在我們這一邊」。這一番話,聽在旁聽席民眾及女檢楊淑芬耳裡,也忍不住陪著流淚。

吳敏誠19年前,殺死女友入獄服刑,三年前又因債務糾紛,當街開槍射殺擔任幼稚園黃姓女老師,被告律師認為,嫌犯罪不致死,判無期徒刑可以在牢裡,面對殺害女友的折磨才是對他最好的處罰。但被害家屬無法接受,認為吳敏誠二度殺死人入獄服刑,並沒有讓他好好反省如果明年一月宣判,吳敏誠獲判無刑徒刑又再假釋出獄,她們可能一輩子都活在恐懼之中。

死刑是否能嚇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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