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捐贈抵稅 價值是誰說了算


圖、文/非池中藝術網

12月14日,高雄市立美術館舉辦美術館國是論壇,在談論過藝術家捐贈藝術品的稅制問題後,與會人士在綜合座談時提出藝術品鑑價時的另一個面向。他說明,黃光男曾在民國95年前後,在一場記者會上說,每個地方都能替藝術品鑑價,始終沒有一個統一標準。與會人士藉此表示,沒有統一標準,「讓許多人都很毛」,因為藝術品捐贈後,拿著鑑價憑據要節稅,國稅局卻肯不認帳。

高美館館長謝佩霓回應道,民國95年設立的「最低稅負制」法規,是針對「以避稅為前提的非善良捐贈初衷」做規範。國稅局否定部分單位的鑑價結果,也起因於擔憂富人與鑑價單位串連,浮報鑑價結果。她認為,若論及鑑價,國稅局的限制仍需存在,關鍵在捐贈人要捐贈給具公信力的單位,鑑價機構也需要建立起信任機制。

謝佩霓拿國美館、北美館、高美館舉例道,三間美術館鑑價制度,均統一參考國美館,有常設典藏委員會,….更多內容請看http://artemperor.tw/focus/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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