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省補充保費年終改發禮券 員工所得稅費率至少增5%

2012年12月31日 11:20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二代健保明年上路,為了避開補充保費,不少企業趕在今年底提前發放年終獎金,不過也有雇主算盤打得精,改發禮券或提貨券,雖然確實得以規避保費,但卻可能讓員工明年所得稅增加,且費率還更高,從原本2%變成5%起跳。

依規定,民眾自102年起,如果領到超過月投保金額4倍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等,只要單筆金額達5000元,都得另課2%的補充保費,且雇主同樣也得負擔2%的保費支出。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因此有部分企業已趕在年底前,先行發放年終等績效獎金,平面媒體報導,健保局回應,提前發獎金並沒有違法,且本來就是雇主的權利,只是保補充費雖然是規避掉了,卻造成員工今年整體所得增加,如果沒有仔細盤算,將影響明年所得稅申報級距。

除了提早發年終獎金外,也有企業看準禮券和提貨券無法折抵現金,能讓老闆及員工都免掉補充保費,因而改發百貨公司禮券或大賣場提貨券。對此,健保局指出,此舉就像尾牙摸彩一樣,雖然不須扣保費,只是隔年還是得繳交所得稅,費率至少是5%起跳,其實更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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