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太多才用露胸代替!」 越南女堅稱沒脫衣陪酒

我們想讓你知道…我只聽過道歉要露出胸部,沒想到露胸還有其他用途...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潘女於新北市汐止開檳榔攤,攤後設有歌唱包廂讓酒客租用,並以2小時1千元找來外籍女子脫衣陪酒。其中越南籍的黎女上月底把內衣脫掉跳舞時,當場被喬裝為顧客的王姓男警逮捕,但她竟稱自己是因為已經喝了太多,所以才會以露出胸部來代替喝酒。

▼涉嫌脫衣陪酒的黎女表示,自己不勝酒力所以才用露胸部跳舞代替喝酒;下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Gizmodo)

王男表示,當天他們在喝酒、划拳之後,黎女開始跟著音樂跳起舞來,還說自己要「拍賣內衣」,之後就將內衣脫掉,不過潘、黎都對此否認。

潘說她只收包廂和飲料費用,因為小姐經濟情況不佳,才會提供包廂讓她們陪酒,但不知道她們會脫衣服;黎女則表示她只有陪客人唱歌和喝酒,不過當天喝多了,所以才會跟客人說要以裸上身跳舞來代替喝酒,她堅持自己不是脫衣陪酒。

檢方調查後指出,黎女雖在包廂裡脫掉上衣,不過沒有讓客人沒摸她,也未做出會引發他人性慾的動作,加上包廂並非不特定人士能隨意進出,且包廂中的4名陪酒女只有黎女脫衣,潘女又沒抽取佣金,所以公然猥褻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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