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案影帶消失 律師駁警:是不見,還是不敢拿出?

▲藍綠立委共同指出,鑑識小組人員理當會錄影蒐證,但警政署一再聲明沒有錄影蒐證,令人質疑是否隱匿案情。(圖/記者王文萱攝)

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2002年台中KTV槍擊案,員警蘇憲丕於攻堅時不幸殉職,而在場的鄭性澤於2006年遭判決死刑定讞。不過律師羅秉成3日指出,警政署多次聲稱沒有錄影,然而,鄭律師團卻發現拍攝到警方拿著攝影機在命案現場的照片,令人質疑,究竟隱含什麼案情,而不敢拿出來?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鄭麗君及親民黨立委張曉風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邀請到鄭性澤義務律師羅秉成一同到場發言。羅表示,鑑識小組人員大隊人馬到命案現場,理當會錄影蒐證,然而警政署一再聲明沒有錄影蒐證,「根本就不合常理」。

尤美女指出,律師團質疑本案欠缺可證明鄭性澤殺人的科學證據,沒有彈道比對、現場重建、專業法醫鑑定、凶槍上也沒有鄭性澤的指紋。除上述疑點外,鄭律師團更在卷宗中發現現場蒐證照片,顯示警方拿著攝影機在現場拍攝,但是卷宗內卻沒有現場蒐證的錄影帶。她並函詢警政署,但卻得到「當時沒有拍攝」的回覆。

羅秉成指出,鄭性澤現仍於看守所等待有機會證明清白,但現在已追討2年,「這捲錄影帶還追不到」,而這捲錄影帶到底有什麼內容,以及失蹤的錄影帶究竟在哪?他也不斷重申,「到底是不見,還是不敢拿出來?」

「槍枝及彈殼會證明誰開槍!」羅秉成表示,鑑識小組的照片卻顯示4把槍,包括兇槍,竟「整整齊齊擺置在一起」,令人高度懷疑,鑑識人員是否將槍枝移動過?

張曉風也說,她自己認為要讓兇手伏法,才會有公平正義,但是警察卻一再隱瞞證據,這些種種可疑的地方,卻沒有警方願意告訴大眾,「也不能讓我們心安的面對這結果」。她並質疑,為何警方要官官相護?

張曉風表示,此案不僅僅是「死一個人」的問題,「問題是法律的正義在哪裡?」她也希望,法務部長能夠好好思考這件案子,因為這件案子缺乏公正性,法務部也應說明清楚種種疑點,而不是直接定讞處以死刑。

「不要讓重要的證據平白無故消失!」尤美女表示,現場有照片顯示出,明明有警方拿著攝影機錄影,警政署說法卻一再強調沒有錄影,但依照現場蒐證以及標準流程也應當錄影,且應妥善保存證據,令人質疑,「是否在此究責了誰?」

鄭麗君則表示,從照片及種種資料顯示出,鑑識小組明明有錄影,警政署卻聲稱沒有。不過也能從此合理懷疑,這可能將會造成錯誤判決的案例;由其他證據也顯示出,不但沒有彈道比對,也沒有重鑑,而任何重大命案,理當會有槍枝指紋比對,尤其又是警案殉職,然而,4把槍卻都沒有指紋痕跡。

鄭麗君說,在真相尚未釐清之前,鄭性澤可能會因此遭到錯判,「就是因為這樣的可能性,我們才會在此呼籲社會來共同關注。」因為很有可能會造成另一件冤獄發生。「不希望再有另一個江國慶案,希望每條生命都能得到基本尊重。」
 

死刑是否能嚇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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