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某線上遊戲公司29歲的女性客服專員妞妞(化名),同事將她出遊照修改為口交照,還加上日文「今天也要把你的汁吸出來」等不雅標語(如下圖,新北勞工局提供),妞妞向公司反映後,公司僅口頭告誡不得再散佈及渲染照片。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雇主於性騷擾發生後,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決定裁罰新台幣10萬元。
妞妞是在100年1月進入新北市一家線上遊戲公司客服部門任職,101年6月員工旅遊後,同事將她夜釣小管的照片修改成口交照片,並加註日文「今天也要把你的汁吸出來」、「純潔崩壞」標語,還加上定價、條碼和「Adult’s Magazine」等註記,有如色情廣告翻版。
勞工局介入調查後,公司回覆說,客服部門成員年紀較輕,內部同仁都有照片遭kuso修改,屬私下玩笑性質,非針對妞妞個人,且當時考量妞妞仍在公司,為避免同事間因懲處而產生敵意,僅口頭告誡當事人,並未再就性騷擾行為加以調查進行懲處,但勞工局發現kuso程度以妞妞最為嚴重。
另外,妞妞陳述在公司內部通訊聊天室,同事以「大肥羊」來形容她,並集體將暱稱改為「我入公司最大的收獲是認識大肥羊妞妞」,甚至還發佈一篇主題為「妞妞」的侮辱文章,上傳至維基文庫,嘲笑「妞妞」總是狀況外;在公司傳閱的送別祝賀卡片上,甚至有同仁寫上「乾!你又妞妞了」,對 「妞妞」進行言語侮辱和集體霸凌。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本案因公司未依內部已制定之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相關規定,以審慎態度啟動申訴調查處理機制,就歧會認定已涉及性騷擾裁罰10萬元;至於言語侮辱部分,進行言語霸凌之同事疑涉及刑事公然侮辱罪,目前申訴人已提起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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