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元旦開始,汽機車駕駛人只要當「低頭族」,就會吃上罰單。而基隆市一名蘇姓男子把手機放在臉頰和安全帽之間講電話,警方上前取締,雖然他強調沒有「低頭滑手機」,但還是被開罰1000元。
▲提醒您開車或騎車時,千萬不要使用手機,以免吃上罰單。(圖/東森新聞)
蘇男2日騎車行經東信路時,正好在講電話,當場被巡邏員警攔下。他無奈說,知道現在宣導騎車不能拿出手機「滑一下」,他只是用手「扶一下」手機,這樣也要吃上罰單?警方表示,只要以手持方式用手機講電話,就已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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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從今年1月1日開始,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開始執行,如果行車時使用手機或電腦等數據通訊設備,屬於違規行為,分別處汽、機車駕駛人3000元及1000元罰鍰。警方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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