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學教授涉嫌以不實發票向國科會領取專案研究費案,彰化地檢署4日追加起訴陽明、中興、國防及台中教育大學15名教授及30名研究助理。
去年12月,彰化地檢署查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洪姓教授、陳姓副教授利用政府採購法10萬元以下採購不用經過公開招標的規定,涉嫌和廠商合作開出發票,再拿發票向校方請款,2教授事後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
檢方追查廠商來往資料發現,除彰師大外,另有4所大專院校10多名教授也和這間廠商合作,由廠商開出發票後再向學校或國科會請款,檢方認為罪證確鑿,追加起訴10餘名教授。
據了解,被起訴的教授和助理幾乎都坦承,為方便專案研究能順利進行,在核銷開支上「便宜行事」,但所有經費都實際購買研究所需器材和耗材,絕無私用;不過檢方仍分別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或偽造文書罪起訴。
由於有報導指出,涉案教授多達百餘人,引發國內學界震撼,因為以不實單據核銷研究費的「陋習」由來已久,已經是學界公開的秘密。對於檢調的大動作,曾引發教授及學術界反彈,認為此「歷史共業」一旦嚴辦,恐將「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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