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馬英九賣黨產驚世情節曝光 郭台強3折買中影

2013年01月5日 12:15

財訊雙周刊/田習如

把百億資產的公司打三折賣掉,只要求買家在三年內轉售不動產的獲利要「回饋」,若三年來沒賣房地?那只好認了。天底下真有這麼「瞎」的事?正是國民黨當年急售中影的後果,而賺到的人,就是正崴集團老闆、中影公司董事長郭台強。

「躺在那裡拖三年就可以白賺,哪可能訂出這麼違背常理的契約?!」國民黨旗下中央投資和欣裕台公司董事長薛立言,對於國民黨向中影買家郭台強要求「損害賠償」,卻於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敗訴,發出不平之鳴。然而根據判決書,一審法官就是認定了國民黨當年出售中影的合約,如今可讓郭台強「白賺」中影的土地資產,也形同坐實了黨主席馬英九「賤賣」黨產的指控!

百億資產只賣三十億元
「利潤分享」 買方不認帳

這樁驚世奇案,緣起於二○○三年「廣電三法」明令黨政軍不得直接、間接投資電子媒體,但國民黨拖到兩年的期限將屆,才急售旗下中視、中廣兩家媒體,也因為控股關係「順便」賣掉中影,最後在○六年四月將這家主要資產為早期電影底片和大批不動產的老公司,賣給了郭台強的太太羅玉珍等人,其中羅玉珍出資逾十六億元,取得中影過半股權。

特別的是,當時外界估計中影的不動產價值至少百億元,但國民黨出售中影的總價才三一.四億元,換算每股售價六十五元,而中影在買賣合約簽訂時的每股淨值卻有七○.四元。這種「圖利」郭台強的行為令國民黨內外譁然,當時外界只知國民黨與郭台強方面約定了中影不動產日後出售的「回算機制」,但詳情雙方諱莫如深,如今隨著此事鬧上法院,《財訊》獨家取得一二年十一月底的一審判決書,才發現馬英九將中影肥沃不動產拱手「送」給郭台強的情形有多誇張。

根據判決書內容,國民黨(賣方當年為華夏投資,經重組分割後,本件訴訟為國民黨提告的是欣裕台公司)與羅玉珍等人的股權買賣合約,訂有一個「利潤分享」條款,約定中影在台北市的三大不動產──八德路上國民黨中央黨部隔壁的華夏大樓、西門町圓環目前租給誠品等企業的新世界大樓,以及外雙溪的中影文化城,在日後出售時,國民黨有權要求按一定計算方式「分享」賣地的淨獲利,但國民黨的權利只在簽約後三年內有效。

如此一來,考驗人性的問題就出現了!由於合約未明訂郭台強方面有義務在三年內售出前述三筆不動產,三年過後,所謂「利潤分享」就如煙消雲散,精明的商人怎麼會不想用拖字訣?國民黨又為什麼會讓自己變成「bumbler」呢?

去年六月剛接任中投、欣裕台兩家黨營事業董事長的中正大學財金系教授薛立言表示,「當年出售時間緊迫,也許當時的黨政氛圍讓他們覺得三年後才好處理,我認為在那個時空下是合理的契約」。

從中推敲,不難明白國民黨在綠營執政下被迫出售黨產,而黨營事業的許多不動產仍有早年「國庫通黨庫」的爭議,民進黨政府虎視眈眈,不是那麼好賣,而算算三年後的○九年已是新總統就任一年,馬英九在○六年便勝選在望,國民黨當時大概就是盤算著重返執政後,處理黨產自然較為得心應手。

賣黨產機關算盡
國民黨沒有算到人性

偏偏國民黨機關算盡、沒算到人性。國民黨向法院指控,那三年間他們安排長榮集團以二十億元價格洽購華夏大樓,但羅玉珍等人刻意拒絕出售;羅玉珍等人則反駁,長榮有意買華夏大樓時,中影董事會還在國民黨掌控中,尚未完全改組,因此是國民黨自己搞砸了。

如今華夏大樓正在進行外觀拉皮,國民黨請人鑑價後,估計市值達四十億元;西門町圓環的大樓面積雖較小,但商業位置絕佳,信義房屋估計市價在三十五至四十億元;面積超過一萬坪的中影文化城,則在去年積極申請納入「大故宮計畫」,將文教用地變更為「文創產業專區」,以便進行旅館等商業用途開發,外界估計開發利益將逾百億元。因此不管怎麼算,國民黨用三十一億元賣掉中影真是虧大了。

看來國民黨當年急著賣黨產、維護馬主席清譽,卻手路粗糙,得不償失;而郭台強買中影「以小搏大」,做夢也會笑了。(本文節錄自415期財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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