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1957年建立的「勞動教養制度」,能讓公安機關不需經法院定罪,就可以限制嫌犯人身自由,同時進行強迫勞動、思想教育。不過這項制度可能侵害到人權讓大陸中央在7日決定,將在今年終止勞教制度。
▲習近平先前就曾強調依法治國,要求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反對執法不公。(圖/翻攝自網路)
截至2008年底,大陸還有高達350個勞教所,而根據香港中通社、新華網報導,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孟建柱7日正式宣布這消息。
據了解,勞教制度是從前蘇聯引進的,主要是用於「反革命份子」。1957年大陸國務院公告,勞教目的是「把遊手好閒、違反法紀、不務正業的有勞動力的人,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新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表示,大陸一些地方政府常用勞教來「維穩」,但勞教制度不僅很難發揮良好教育作用,反而容易破壞法制。
最近較有名的勞教例子,是2011年因不滿前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推行「打黑」行動,而被勞教的重慶村官任建宇。薄熙來倒台後,任建宇也在去年9月被撤銷勞教。當時任建宇案發酵,也讓勞教制度再成眾矢之的,而且法令被勞動教養的人員沒有明確的定義與期限,有媒體披露,很多人一被勞教就長達2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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