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因強盜性侵被判無期徒刑的男子陳木村,先前假釋出獄後,又在中和涉嫌假藉租屋,猥褻女房東拍裸照並搜刮財物。陳被聲押時,還企圖以跳樓梯跌成重傷,來換取保外就醫,沒想到弄巧成拙摔成半身不遂,日前出庭時忍不住自嘆是「現世報」。但新北地院昨天仍以加重強盜、猥褻罪判,判處11年徒刑。
54歲的陳男是在民國82年間,因懲治盜匪條例案件遭判無期徒刑確定,關了16年後於96年獲假釋出獄,去年10月1日又故技重施,鎖定中和區一名42歲女房東,兩人相約看房子,趁機以膠布矇住對方的眼、嘴及四肢,無視被害者哀求,割破其內衣褲、猥褻胸部、搜刮財物。
陳男5日落網後,被押解到法院開羈押庭時,故意從1樓樓梯間跳到地下室,想藉著就醫躲避羈押,不料卻摔成重傷,導致下半身癱瘓。他日前坐輪椅出庭時不但否認猥褻女屋主,還以不良於行為由,向法官說「這是現世報啊」,希望能獲得交保。
不過,新北地院認為陳木村素行不佳,又否認犯行,昨天依強盜、強制猥褻等罪,判他有期徒刑11年,再加上先前的假釋也已經被撤銷,今日將重回監獄服刑。全案可上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人在做天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