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0歲的張姓業餘攝影師因為拍照認識23歲女模,兩人熟識後,張男去年7月邀女方前往被稱為「外拍聖地」的旅館內衣外拍。因女方是第一次拍攝內衣照,所以先喝酒壯膽,卻被張男性侵得逞。張男10日被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無論是不是穿著清涼,女性外拍時都要懂得保護自己。(圖/資料照片)
事發當日,女模拍完照換裝後,因為很累所以躺在床上,張男見狀便壓制、性侵她;因為怕被拍下裸照,加上喝了酒沒辦法大力反抗,女模被性侵得逞。事後女方跟前男友訴苦,到醫院驗傷並報案。
偵辦期間,張男和女模都拿出電話錄音,但檢方發現張男試圖斷章取義,想要證明彼此為合意性交;勘驗後,檢方認定女模的錄音才是完整版,她在對話中有明確表示自己不同意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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